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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成股份追偿并购损失“第二波”:公安机关对并购合同诈骗立案侦查

发布日期:2020-09-28

由于并购标的天德福地陵园的潜在负债疑似隐瞒,福成股份认为标的公司原股东曾攀峰、曾馨槿存在合同诈骗行为,向河北省三河市公安局报案。9月23日晚间,公司发布公告,近日,公司收到三河市公安局出具的《立案告知书》,三河市公安局对公司被合同诈骗案一案进行立案侦查,目前案件的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这意味着,福成股份正式通过法律方式开启对于此前并购过程中存在的损失,开启第二轮追偿行动。短期来看,对于天德福地陵园的并购,由于存在业绩未能达标、涉嫌隐瞒负债等诸多问题,难言成功;不过如果能够把损失通过法律方式追讨回来,对上市公司而言也不失为一个积极信号。

隐瞒潜在负债

福成股份于2018年11月与湖南韶山天德福地陵园有限责任公司原股东曾攀峰、曾馨槿签署《增资与股权转让协议》。通过本次增资和股权转让,公司以人民币1.8亿元取得天德福地陵园60%股权。不过仅仅1年之后,就发现这次收购存在问题多多。

根据9月23日晚间公告,福成股份对天德福地陵园进行检查过程中,发现天德福地陵园原股东曾攀峰、曾馨槿在与公司签署《增资与股权转让协议》时,存在提供虚假财务资料、隐瞒部分负债等方式,骗取公司签订《增资与股权转让协议》。针对天德福地陵园原股东曾攀峰、曾馨槿上述合同诈骗的行为,公司向河北省三河市公安局报案。

近日,公司收到三河市公安局出具的《立案告知书》。三河市公安局对公司被合同诈骗案一案进行立案侦查。目前案件的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被隐瞒的负债具体指向何方,公司在公告中并没有明确。不过,有湖南当地人士对证券时报记者透露,对于天德福地陵园有“返利”诉求,这意味着天德福地陵园或存在类似集资行为,不排除“返利”或是福成股份公告中的“负债”指向的可能。

福成股份表示,经初步核查,天德福地陵园在收购时的净资产有大幅缩减,具体金额还需公安机关和审计机构最终确认。公司将全力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全力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公司会继续督促原股东及时完整履行《增资与股权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

追偿“第二波”

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此前因为提供虚假财务资料、隐瞒部分负债等方式被虚增的净资产,可以视为福成股份追偿损失的“第二波行动”。

”第一波行动”为原股东的业绩补偿。2019年天德福地陵园经营业绩下滑,没有完成收购时原股东的业绩承诺。原股东曾攀峰、曾馨槿分别向公司补偿1000万股,本次业绩补偿完成后,公司对天德福地持股80%。此外,因天德福地没有完成业绩承诺,公司在综合分析后认为在合并报表层面确认的天德福地陵园土地成本价值存在减值风险。

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实际上,两轮追偿行动之间存在一定关联。正是由于天德福地陵园第一年业绩只有原来的10分之一左右,使福成股份开始反复研究是否天德福地陵园本身存在经营问题。由此开启对于天德福地陵园的调查之后,才发现天德福地陵园提供虚假财务资料、隐瞒部分负债等嫌疑。

仅从业绩表现来看,虽然天德福地陵园出现业绩波动等瑕疵,不过由于福成股份整体营收、净利润和资产规模较大,对公司对整体业绩没有太大影响。以2019年为例,虽然天德福地陵园亏损达到千万元,但是福成股份去年净利润依然超过2亿元规模,同比增幅超过30%。

北京一位不愿具名的法律人士指出,从福成股份并购天德福地陵园案例来看,提示市场主体需要诚信经营,需要敬畏市场、敬畏法治,同时上市公司也需要积极采取行动,通过正当方式维护股东和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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